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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暂借款及费用报销管理工作,合理控制费用,确保公司财产安全,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,参照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借款和费用报销。
第二章 借款的管理及流程
第三条 暂借款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员工向公司申请的临时性借款,包括:备用金、差旅费借款、零星采购借款及其它临时性借款等。
- 暂借款需要详细列明借款原因、借款用途,经批准后借款:
- 暂借款的管理:
- 借出现金的管理风险相对较大,首先应坚持尽量减少暂借款的基本原则。
- 借款人应按规定期限及时报销或归还欠款,坚持“前账不清,后账不借”的原则。如果确有特殊情况,再借款时有前款未清,则必须有书面说明。
- 公务借款应在公务处理完毕,附相关凭证及正式发票及时( 一般为完成工作回到公司一周以内)到财务部办理报销,并将剩余款项全数归还。
- 财务部每季度将暂借款情况与每个员工核对;如果已借款一个月以上,又无正当理由未归还的,可从该借款人薪资中扣回。同时, 每年底,应对个人借款进行一次清账工作,除刚刚借款正在办理业务的,以前的借款均应报销或结清。
- 凡公务事项借款人在尚未还清借款款项而中途离职者,离职前应将借款清账,如特殊原因不能清账的,应将该案之凭证及剩余款项交接清楚,由接替人负责该款项的清账工作。
- 财务部签审借款单时,对借款事项和金额有异议或认为不合理的,有权提出反对意见,并报公司领导重新核定。
① 由借款人填写《借款申请单》,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;
② 送交总经理、财务总监审批;
③ 送交财务负责人审核;
④ 财务部业务主管人员复核后领款。
第三章 费用报销管理及流程
第五条 费用审批权限
- 各项费用的事前申请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。
- 正常经营费用报销由总经理审批,其他费用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批。
- 维修及改造项目预算投资额在20万元(含)以上的,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董事会审批;维修及改造项目预算投资额在5万元(含)以上20万以下的,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董事长审批。2万到5万元(含)以下的,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审批报董事长备案。5000元以上(含)2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总经理审批。5000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。
- 备注:全部费用均应由财务部负责人进行单据的规范性审批。
- 到财务的报销单,所有人不能自己审批自己的费用,有审批权的领导自己经办的费用,报销应报上级领导审批。
- 所有报销,是谁的费用,谁在报销人处签字;禁止将自己经办费用交他人报销。
- 报销人报销时,应提供真实有效且填写完整的发票,对无开票日期、无单位名称、无品名的、发票的抬头未规范开具公司名称全称的,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。
- 对根据合同付款和报销的,报销时须提供合同。
- 现金购买物资(服务、维修等)报销,应尽量请对方单位开票时备注上“现金收讫”或开具现金收据,作为报销的依据。
- 财务部签审报销单时,对报销事项与金额有异议或认为不合理的,有权提出反对意见,并报公司领导重新审签。
- 由报销人填写《费用报销单》,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;
- 按费用审批权限要求报请公司总经理、财务总监审批;
- 财务负责审核;
- 报销人凭经过有效审批的报销单据到财务部领取款项。
- 报销单首先应写明摘要:时间.地点.目的。(如:7 月 1 日-7 月
- 按一事一单原则进行报销。
- 禁止上级人员将自己的费用交下级人员填报办理报销手续。任何人员不能审批自己的费用支出。
-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,不得挪作它用;否则, 应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。
第四章 附 则
第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